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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发回重审如何办理退费?

2025-03-06 546人阅读 来源:握法网

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况下退费的办理流程是当事人自己向法官递交退费申请书,法官进行核对并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当事人持通知书到法院的财务窗口办理退费就行了。二审决定发回重审的,诉讼费是全部退回的。

二审发回重审如何办理退费?

一、二审发回重审如何办理退费?

1、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

2、承办法官当日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3、当事人持《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4、财务人员当场对退费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办理退费业务。

二、二审发回重审诉讼费退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二审的,是需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的,而法院二审裁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该退还交纳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专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

④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

⑤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总之,在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同时,不会是法院直接把诉讼费退还给当事人的,但诉讼费退费的操作流程也特别的简单,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根据一审的判决结果,诉讼费也很有可能是败诉方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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